哈尔滨装修网获悉,近日,哈尔滨政府下发了《黑龙江省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革试点方案》,方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了调整。
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革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
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5%。全面排查开户单位缴存比例情况,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综合考虑经济增长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
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革二、月入不超3万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哈尔滨装修网了解到,黑龙江省将严格执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革三、全面清理除高速、一级公路外公路收费
全面清理除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外的公路收费,具备取消收费条件的予以取消。全面清理机场、铁路、港口码头经营性收费项目,除法规规章规定的项目外,禁止指定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
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革四、全面清理由企业承担的未经批准的保证金
大幅压减各类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全部取消。哈尔滨装修网了解到,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于企业反映收费标准偏高的,核实后要进行下调。对全省行政机关设立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包括保障金、抵押金、担保金等)进行清理,凡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