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哈尔滨装修网了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今年10月哈尔滨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相关数据,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哈市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下限。上限为:14,60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504.40元。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
1480元/月;呼兰区、阿城区 1270元/月;五常市、双城区、尚志市 1120元/月;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
1030元/月。
这个政策是什么意思?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14601元,代表:14601元是2015哈尔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有人的月平均工资超过14601,例如是2万,3万元一个月,他也仍以14601做为缴费基数。每月最高缴存不能超过3,504.40元
同理,公基金缴存的下限1480元,大概的意思是,如果你的工资低,单位应该按月1480元的工资数为你缴存公积金,个人缴部分也同样。
去年的上下限都是多少?
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哈尔滨市2014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 1160元/月;呼兰区、阿城区 1050元/月;五常市、双城市、尚志市
900元/月;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
850元/月),上限为201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2,88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093元。
调整后,你每月工资会有啥变化?
为你举几个例子:
假设按照市区标准,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为12%,合计为24%
孙某月工资为110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补缴部分,忽略不计),按下限计算
调整前缴纳1160×24%=278.4元,其中个人缴纳139.2元。
调整后缴纳1480×24%=355.2元,其中个人缴纳177.6元。
调整后个人多缴纳38.4元
张某月工资为2000元,按实际计算
调整前缴纳2000×24%=480元,其中个人缴纳240元。
调整后缴纳2000×24%=480元,其中个人缴纳240元,
调整前后没有变化。
同理,月工资3000元,4000元。。。调整前后均不受影响
王某月工资为15000元,
按上限计算
调整前缴纳12888×24%=3093.12元,按规定缴纳3093元,其中个人缴纳1546.5元
调整后缴纳14601×24%=3504.24元,按规定缴纳3504.4元,其中个人缴纳1752.2元
调整后个人多缴纳205.7元
特别提示:
自通知10月21日发布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及时到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相关职工基数调整业务,2016年1月1日至基数调整日期间的差额应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