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尔滨装修网了解,我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原则是统一交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按照此原则,任先生所在小区,包括他在内的广大业主只要交存过住房维修资金,都可以对楼体公共部位的维修、更新、改造进行申请使用。但是申请之前要满足3个条件,即:列支范围内业主已交存住房专项维修资金;需维修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明确维修资金使用分摊标准。如果任先生所在小区符合这些条件,可以分以下几步申请——
第一步:查询资金交存账户,据实确定维修方案。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按程序查询建立小区业主维修资金交存账户,掌握小区内业主维修资金交存的情况。同时对小区应该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分项目、分部位制定维修方案。
第二步:“两个三分之二”同意才能申请备案。即想要维修的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
第三步: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自行或者委托物业公司出面申请,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业主(或社区街道办事处)委托物业公司申请。居民个人也可以申请使用。无论哪种情况下的申请,申请人都需向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使用备案。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使用备案表;使用方案(附施工合同、预算书、竣工验收材料等);使用方案业主大会的决议、维修资金分摊明细等。
第四步:备案后,专户银行划转维修款。小区维修改造项目提交备案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委托有资质的社会评估公司对项目进行评估审计,同时将申请维修资金的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完成备案。然后,由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通知专户银行,将所需资金按要求划转到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维修单位使用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