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装修公司了解到,黑龙江省2017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已经公布,报告显示: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为281.69万人,缴存额375.92亿元,公积金提取额245.53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65.31%。
提取公积金
76.8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45.53亿元。
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1.4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1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71%,租赁住房占1.82%,其他占1.7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8.5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3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2.44%,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0.15%,其他占2.56%)。
个人住房贷款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47万笔260.13亿元,同比增长3.18%、8.09%。
支持职工购建房788.47万平方米。
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29130万元。
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7.73%,90-144(含)平方米占54.14%,144平方米以上占8.13%。
购买新房占58.9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006%),购买存量商品房占 38.6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其他占
2.38%。
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4.3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5.5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 30.11%,30岁-40岁(含)占
38.76%,40岁-50岁(含)占23.26%,50岁以上占7.87%。
首次申请贷款占82.4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57%;中、低收入占98.20%,高收入占1.80%。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可解决4602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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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活报